根据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关于做好2020—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的工作要求,我院认真开展此项工作。经过学生本人申请、班主任及年级辅导员了解情况、班级评议、学院认定,现将认定名单公示如下,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,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于2020年10月15日17时前向王玉琴、张耀斌、欧阳俭同志反馈。
王玉琴 办公室:689906 手机:13720983658 短号:663658
张耀斌 办公室:697848 手机:15888929609 短号:679609
欧阳俭 办公室:697768 手机:15268633266 短号:653266
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2020-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.xls
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0年10月15日